本招標項目城中小學五龍匯校區智能化工程 已經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南通市崇川區教育體育局、南通市崇川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南通五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為 南通五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區財政 ,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 施工 單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中環路西、船閘路北。
2.1.2建設規模:項目規劃用地面積約44843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40130平方米(其中地上31630平方米,地下8500平方米)。
2.1.3工期要求:總工期:80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建設單位批準的開工令為準。
2.1.4 質量要求:合格。
2.2招標范圍: 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中所示內容,詳見設計圖紙。
2.3標段劃分: 一個標段。
3.1投標人須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具備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 機電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資質,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并滿足下列條件: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①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人的正式員工②如本項目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為一級注冊建造師的,必須根據《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040號)文件要求執行。
3.4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必須提供投標企業與項目負責人雙方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書)
3.5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R自 2023 年 3 月 1 日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R自 2024 年 3 月 1 日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R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R自 2020 年 3 月 1 日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
3.5 R 投標人 £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投標人自2020年3月1日(以竣工驗收日期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640萬元及以上的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樓、公寓、商住樓、廠房、倉儲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①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對應業績的(下同)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竣工驗收證明須同時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蓋章)。
②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注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如為分批驗收的,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驗收日期在后的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施工合同為準,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與施工合同體現的金額不一致的,則以施工合同為準。
③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的合同施工范圍內的智能化工程總包合同業績不予認可。如總包合同范圍內智能化工程作為專業工程暫估價單獨招標分包且滿足上述業績要求的,該分包單位業績予以認可(須提供①智能化分包合同②同時由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蓋章的智能化部分竣工驗收證明或分部驗收單)。貨物采購類業績(即不含設備安裝)不予認可。
④智能化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業績及聯合體業績予以認可,但僅認定投標人在該項目中承擔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部分,如業績資料中未載明其承擔部分的內容及金額的,需提供建設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⑤上述業績證明材料的施工單位名稱應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投標人單位名稱變更的,須同時提供變更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3.6根據《關于在我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應用建筑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有關要求的通知》(蘇建招辦【2022】2號)文件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指本項目要求的資質)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3.7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規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未盡之處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中的“資格評審標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5 年 3 月 1 3 日至 2025 年 4 月 3 日 9 時 30 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標證通”、“國信CA”或“CFCA”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 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交易平臺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5 年 4 月 3 日 9 時 30 分。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采用 ?綜合評估法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合理低價法 ,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項目業主: |
南通市崇川區教育體育局、南通市崇川區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南通五建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 |
南通建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區江景國際商辦樓8樓 |
地址: |
南通市紅星路1號太陽鑫城1幢東單元6樓 |
聯系人: |
丁工 |
聯系人: |
李曉鷗 |
電 話: |
0513-85728081 |
電話: |
0513-89010636 |
2025年3月13日
評標入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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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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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評標入圍條件 |
投標文件存在所列情況之一的,不再進行后續評標 ?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足額遞交投標保證金; ?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招標控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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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評標入圍方法和數量 |
評標入圍方法: 直接確定: R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方法一:全部入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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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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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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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 |
投標函簽字蓋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電子簽章并加蓋法人電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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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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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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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資格評審標準 |
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
企業資質類別等級 |
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資質在有效期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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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
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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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負責人資質等級 |
機電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資質(注冊在投標單位),同時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注:如本項目申請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為一級注冊建造師的,必須根據《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040號)文件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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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負責人為投標企業正式人員 |
投標企業與擬派項目負責人雙方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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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業績 |
投標人自2020年3月1日(以竣工驗收日期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640萬元及以上的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樓、公寓、商住樓、廠房、倉儲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①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對應業績的(下同)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竣工驗收證明須同時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蓋章)。 ②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注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如為分批驗收的,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驗收日期在后的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施工合同為準,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與施工合同體現的金額不一致的,則以施工合同為準。 ③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的合同施工范圍內的智能化工程總包合同業績不予認可。如總包合同范圍內智能化工程作為專業工程暫估價單獨招標分包且滿足上述業績要求的,該分包單位業績予以認可(須提供①智能化分包合同②同時由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蓋章的智能化部分竣工驗收證明或分部驗收單)。貨物采購類業績(即不含設備安裝)不予認可。 ④智能化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業績及聯合體業績予以認可,但僅認定投標人在該項目中承擔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部分,如業績資料中未載明其承擔部分的內容及金額的,需提供建設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⑤上述業績證明材料的施工單位名稱應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投標人單位名稱變更的,須同時提供變更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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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程參與開標會議誠信承諾書 |
投標人遠程參與開標會議誠信承諾書(格式見招標文件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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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承諾書 |
誠信承諾書(格式見招標文件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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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承諾書 |
中標承諾書(格式見招標文件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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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見索即付投標保函(如有,格式見招標文件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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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響應性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定 |
工期 |
投標函中載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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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 |
投標函中載明的質量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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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有效期 |
投標函附錄中承諾的投標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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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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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2項規定 ①投標報價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招標控制價或者招標人設置的投標限價的;②未改變“招標工程量清單”給出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變招標文件規定的暫估價、暫列金額及甲供材料價格;④未改變不可競爭費用項目或費率或計算基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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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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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無評標辦法第3.3.6條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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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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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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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投標報價: 82分 施工組織設計(暗標):14分 擬派項目負責人答辯(暗標):2分 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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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1、評標基準值計算方法的確定 √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從以下方法中隨機抽取確定: R方法一;R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評標基準值計算具體細則見本章附件B,參數設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圍: 0.95、0.96、0.97、0.98 ,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圍: 0.95、0.96、0.97、0.98 ,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Q1值取值范圍: 0.65、0.7、0.75、0.80、0.85 ,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K2取值為: 0.88 ; √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從以上系數中隨機抽取確定: 3、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除確認存在評委評審和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R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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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投標報價得分計算 (82分) |
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投標報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1%扣 0.6 分(不少于0.6分),每高1%扣 0.9 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評分計算過程中的偏離率和分值計算結果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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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1) |
施工組織設計(14分、暗標) |
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采用暗標,頁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施工組織設計中不得出現投標人名稱、人員名稱、頁眉頁腳、頁碼、水印、業績或其他任何可以識別投標人的標記,上傳至系統的文件名稱不得出現投標人名稱、人員名稱或其他任何可以識別投標人的標記,施工組織設計投標文件除圖表外,字體格式統一為黑色仿宋,字體大小統一為小四號字體。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違反上述暗標要求的,投標文件技術評審不通過,按廢標處理。 評標委員會成員對各投標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充分審核、評議后,由各評委按細則獨立評分,計分單元為0.01分。若評分點缺失或有重大偏差則計0分。其它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若各項評審要點評分低于計分標準上限的70% 時,則評委應出具書面評審意見。 各投標人施工組織設計最終得分為匯總各評委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1.總體概述: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標段劃分(1.4分-2分); 2.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1.05分-1.5分); 3.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1.4分-2分); 4.施工過程各階段質量安全的保證措施(1.4分-2分); 5.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1.05分-1.5分); 6.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2.1分-3分); 7.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應用(1.4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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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 |
擬派項目負責人答辯(2分、暗標) |
評標委員會根據本工程特點,對擬派項目負責人的專業技術及管理水平采用暗標形式現場書面答辯的方式進行考核,由評標委員會根據項目負責人的現場答辯情況在1.4分-2分之間進行打分。項目負責人答辯的內容不得出現或暗示可以識別投標單位名稱及人員姓名的任何標識,否則不得分。答辯得分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請擬派項目負責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以便核驗)于2025年4月3日10時30分(北京時間)前至南通市工農南路150號政務中心裙樓四樓開標室(具體開標室以大廳大屏顯示為準)現場簽到并參加答辯。未攜帶身份證原件或未按上述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答辯的,本評分項不得分。未參與答辯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參與評標基準價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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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3) |
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2分) |
擬派項目負責人自2020年3月1日(以竣工驗收日期為準)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640萬元及以上的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樓、公寓、商住樓、廠房、倉儲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并在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的,有一個得2分。 ①業績證明材料須同時提供對應業績的(下同)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竣工驗收證明須同時有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蓋章)。 ②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注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如為分批驗收的,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驗收日期在后的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或施工合同為準,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與施工合同體現的金額不一致的,則以施工合同為準。 ③證明材料須能證明該業績為擬派項目負責人業績,若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三項證明材料中載明擬派項目負責人的,則載明的項目負責人須為同一人。項目負責人發生過變更的,需提供經原建設單位同意的變更證明及備案材料(項目負責人發生變更的,業績認定按照蘇建建管[2017]236號文執行,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變更項目負責人的,該工程的業績屬于變更后的項目負責人),否則不予認可。 ④包含在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的合同施工范圍內的智能化工程總包合同業績不予認可。如總包合同范圍內智能化工程作為專業工程暫估價單獨招標分包且滿足上述業績要求的,該分包單位業績予以認可(須提供①智能化分包合同②同時由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蓋章的智能化部分竣工驗收證明或分部驗收單)。貨物采購類業績(即不含設備安裝)不予認可。 ⑤智能化工程總承包(EPC或設計施工一體化)業績及聯合體業績予以認可,但僅認定投標人在該項目中承擔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部分,如業績資料中未載明其承擔部分的內容及金額的,需提供建設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⑥上述業績證明材料的施工單位名稱應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投標人單位名稱變更的,須同時提供變更材料,否則不予認可。 ⑦該業績可以和資審業績為同一業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