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ZJYZFJL2018-01-02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信息化運維服務項目已由吉林省省級部門集中采購任務通知書以項目采購X【20170925】-3077號文件批準采購,項目業主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采購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括: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信息化運維服務項目;
2.2 招標內容:詳見技術服務要求;
2.3 服務地點: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2.4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一年;
2.5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行業現行質量驗收的合格標準。
2.6 采購預算: 320萬元,投標報價超出該價格的,投標無效。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投標人應具省級以上(含省級)國家保密局頒發的涉密信息系統集成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
3.3 具備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制造(和/或經銷)本招標項目標的的合法資格;
3.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企業名稱不同但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自然人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投標;
3.6 供應商不能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詳見財庫【2016】125號)。
四、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落實政府采購政策,詳見招標文件。
4.1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4.2 《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4.3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號);
4.4 《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6]90號)。
五、報名條件:
凡有意參加的投標人,須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蓋公章(鮮章)的復印件報名:
5.1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最新版);
5.2 開戶許可證;
5.3 資質證書副本;
5.4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授權委托書(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權代表身份證);
5.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類似業績合同);
5.6 具有2017整年度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票據或轉賬憑證)
5.7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自擬);
5.8 2014-2016 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5.9 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相關信用記錄的網站截圖證明。
報名時間 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16日(節假日除外)的8:30-16:00時,到吉林省政務大廳(人民大街9999號,人民大街與蔚山路交匯)四樓中交遠洲招標咨詢有限公司窗口購買招標文件,文件售價 1000 元,售后不退。
六、所有投標文件都應附有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6萬元。投標保證金與開標一覽表分別單獨信封密封,獨立于投標文件之外,投標保證金以電匯形式交納,已到賬時間為準。并將電匯憑證于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與投標文件一同遞交到開標地點。
七、茲定于2018年2月2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在吉林省政務大廳(人民大街9999號,人民大街與蔚山路交匯)四樓會議室開標。屆時請參加投標的投標人授權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八、公示媒介:中國政府采購網、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和中國財經報網。
九、聯系方式
采 購 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地 址: 長春市珠海路
聯 系 人: 杜先生
聯系方式:0431-88556770
采購代理機構:中交遠洲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長春市凈月開發區擎天樹街 959號
聯 系 人:馬歡歡
聯系方式: 0431-80887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