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縣人民法院自助訴服及庭審直播系統采購及安裝項目
項目編號:BHCGG201610015
一、招標條件:
鹽城市弘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濱海縣人民法院委托采購的濱海縣人民法院自助訴服及庭審直播系統采購及安裝項目已經批準,所需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公開發布公告,歡迎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活動。
二、招標內容及要求:
1、采購內容:自助訴服及庭審直播系統設備,具體貨物、數量及技術參數要求等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二部分。
2、供貨期限(含安裝調試工期):20日歷天。
3、項目地點:濱海縣人民法院。
4、采購范圍:所需貨物及附配件的采購、包裝、運輸、安裝、調試、售后服務等。
5、質量標準:合格。
6、預算金額:102萬元。
三、投標人須具備的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2.投標人必須是獨立法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
3.投標人未處于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沒有因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沒有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投標人具有經營資格、經營范圍、經營能力及售后服務能力;
5.本項目拒絕聯合體投標。
四、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18000元,投標保證金必須使用投標人帳戶,方式:轉賬、電匯、銀行匯票。收款賬戶為:濱海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行:建行濱海縣城中分理處,賬號:32001737238052503280,投標保證金的付款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單位名稱一致。投標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將視其為不響應投標而予以拒絕。
投標保證金核驗方式為:投標文件遞交的同時,投標單位將本單位投標保證金交款憑據(指轉帳進賬單、電匯憑證或銀行匯票)直接提交給投標文件接收人員。未提交保證金交款憑據的,投標文件將不予接收。
招標結束后,招標人可組織有關部門對中標人進行實地考察,對所投產品的采購過程、運輸過程等環節進行跟蹤,一經發現中標人有虛假行為的,將取消中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作為不良行為清退出濱海縣招標市場,打入黑名單。
五、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6年11月14日15時00分;
2、開標時間:2016年11月14日15時00分;
3、投標文件遞交及開標地點:濱海縣港城路廣電網絡信息技術大樓主樓18樓西首1808開標三室。
六、潛在投標人有意向參加投標的,無須履行報名手續,請直接下載招標文件,并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制、遞交投標文件和提交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附件:招標文件下載
點擊瀏覽該文件)
七、資格審查及評標辦法: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及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八、付款方式:中標人按招標人要求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并完成安裝調試,經招標人驗收全部合格后支付貨款總額度的90%;一年后付貨款總額度的5%;余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在驗收合格滿三年且無質量、服務問題一次性付清(無息)。
九、投標申請人對本公告有疑問可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咨詢,聯系人及電話:
招標人:王寶頂 18861916088
代理機構:李曉華0515-69953610、18862085172
十、投標申請人對本項目如有投訴,請向招標采購監管機構書面提出。
聯系電話:0515-84198006;傳真:0515-84198978
地點:濱海縣港城路廣電網絡信息技術大樓17樓1703室
濱海縣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