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已購買招標文件的供應商:
一、關于弱電系統等(2015-ZS368)的招標項目,該項目招標文件資格要求與招標公告的資格要求不一致,現澄清如下:
以招標文件的資格要求為準,即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招標文件中有關聯合體投標部分增加以下內容:
(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聯合體應提交聯合體各方的資格證明文件,且聯合體中至少一方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全部資質要求。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的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代理機構。
(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以聯合體其中一方具備的條件作為評分依據。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必須明確以聯合體的確定一方的條件參與商務分的評標。
二、本項目的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5年8月3日下午3:00時。
三、本通知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招投標各方均有約束力。
特此通知
廈門市中實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