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大慶市政府采購中心于2010年8月23日發布了《大慶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建設項目公開招標資格初審變更公告》(項目編號:DZC100408B),本公告中第五條供應商資格條件中應為“4、必須具有一個2008年以來地市級以上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建設合同金額2000萬元以上工程業績;”誤操作為“4、至少具有一個2008年以來地市級以上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建設合同金額2000萬元以上工程業績;(計分依據)”。
特此公告更正。
為此給各供應商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
大慶市政府采購中心
二0一0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