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消[2009]
542號、公消[2009]543號)批準實施
受招標人委托,對該項目的貨物采購、系統集成
及伴隨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擇優選定供
應商。
1、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1資金來源:招標人自籌;
1.2招標范圍:總隊指揮中心一期建設項目
(指揮中心圖像顯示系統、音響會議系統、空調
系統、綜合布線及指揮中心裝修工程)5個支隊
圖像顯示系統;
1.3計劃交貨期:60天。
1.4投標企業資格要求:
1.4.1、申請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獨立
法人單位,注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
元),近兩年財務及經營狀況良好;
1.4.2、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國家和地
方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復印件),需出示原件;
1.4.3、申請人必須具備信息產業部門核準的國家
二級及以上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有效資質(
復印件),需出示原件;
1.4.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法人授權函(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正、反
面復印件);
1.4.5、申請人必須持有國家保密局核準的涉及國
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有效資質(復印件
),需出示原件;
1.4.6、申請人持有ISO9001或以上認證(復印件
),需出示原件;
1.4.7、工業和信息產業部頒布的計算機信息系統
集成二級以上資質(含二級)證書(復印件),
需出示原件;
1.4.8、提供所投產品的生產廠家授權函(復印件
),需出示原件;
1.4.9、提供所投產品的生產廠家的售后服務承諾
(復印件)
需出示原件,或申請人必須在西寧市設有固定的
分支機構或辦事處并出示證明(原件);
1.4.10、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消防通信指揮中心
系統等相關軟件著作權,需出示相關證明(復印
件);
1.4.11、具有建設消防及相近行業通信指揮中心
建設經驗,近兩年成功案例達到10個以上,需出
示相關業績證明資料;
1.4.12、謝絕制造商直投。
2、資格預審申請時應提交的資料:
2.1有效的法人授權書;
2.2被授權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3另附上述1.4中提到相關資質要求的內容;
2.4企業簡介和投標人認為必要的其它相關資料。
3、報名時間及地址
報名起止時間:2010年6月24日至 2010 年6月30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
下午15時至17時。
本項目僅針對本代理機構的注冊供應商。備案注
冊費詳見服務收費列表。(含本項目電子版文件
費用)
負責人:陳 偉(經理) 姚 飛(助理)
招標代理機構電話:010 - 51810306
招標代理機構傳真:010 - 51810309
E-mail:chenwei6699@163.com
(有意參與投標者,將營業執照、資質材料,發至
該郵箱后與招標代理機構負責人聯系)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體育南路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