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公安消防局開發支隊的要求,天津泰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現就天津開發區二級消防指揮中心及第四消防站裝備器材購置項目(招標編號:TEDAGP-2009-097)的招標文件做如下補充:
1、就投標單位對招標文件第5頁第二部分招標項目要求第4項招標內容存在的疑問,回復如下:
(1)問:第一包防護器材類第2項“滅火防護服”招標文件“PPT值”大于40,國家質量監督局僅要求≧28,生產廠家的檢驗報告都沒有達到40的,要求過高,是否可以調整?
回復:PPT值是整體熱防護性能的主要指標,國內有生產廠家可以滿足,維持原有數據。
(2)問:第一包防護器材類第9項消防隔熱服、第10項“消防避火服”、第15項“阻燃頭套”這幾項國家質量監督局正在修改標準,暫時沒有檢測,廠家都沒有檢測報告,建議取消國家檢測報告的要求?
回復:經核實,未修改標準,但是確實停止檢測,因此取消要求提供避火服、隔熱服、阻燃頭套的檢驗報告。
(3)問:第二包第11項救生繩索是否還是麻質?
回復:要求采用耐磨纖維材質。
(4)問:第四包滅火器材類第9項“電遙控水炮最大遙控距離大于300米”,國家質量監督局只檢測到150米,此要求過高,是否可以調整?
回復:電遙控水炮遙控距離調整為“遙控距離大于150米,按國家消防質量監督監督檢測檢驗中心要求。”
(5)第四包遞42項泡沫指標是否可以具體化?
回復:泡沫技術要求調整為:“多功能泡沫,6%混合比,發泡允分,無腐蝕、無異味,高效、節能、環保,可發高倍、中倍、低倍泡沫,發泡比例為:低倍≥5、中倍≥20、高倍≥200。可滅丙酮、汽油等火災。符合國家<<泡沫滅火劑>>標準,具有國家固定滅火系統和耐火構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
(6)問:第四包第3項手抬泵是否可以參照國家要求統一計量單位?
回復:手抬泵技術要求調整為:“用于從低位水源引水進行供水作業,手、電兩用起動,最大吸水深度為7m時,流量≥5.5L/S,吸水深度為3米時,流量≥8.5L/s。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具有國家消防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
(7)問:第四包第54、55項PQ4和PQ8兩款泡沫管槍接口形式請明確管牙式還是插口式?開關形式?
回復:泡沫管槍內扣管牙式,接口部分要求可無限制旋轉。要求提供樣品。
本補充文件如與招標文件的內容有不同之處,以本補充文件為準。本補充文件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請投標人將回執傳真至我公司,至投標截止時間仍未收到“補充文件回執”的視為已熟知補充文件內容,接受補充文件所表述內容,并承擔由此可能產生的風險。
附件:回執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開發支隊
天津泰達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7日
回 執
天津開發區二級消防指揮中心及第四消防站裝備器材購置項目(招標編號:TEDAGP-2009-097)補充文件第1號。我們將視此補充文件的內容為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并按整個招標文件及補充文件的要求參加投標。
特此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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