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財經大學東校區體育館和室外體育場建設項目工程施工公開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內蒙古財經大學東校區體育館和室外體育場建設項目,經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擇優選擇施工單位,歡迎符合條件的單位報名參加。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名稱:內蒙古財經大學東校區體育館和室外體育場建設項目工程施工
2.建設規模:建筑面積約6666.9㎡,為二層框架結構
3.建設地點: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海拉爾大街,內蒙古財經大學東校區院內
4.資金來源:自籌
5.招標范圍:工程施工圖紙范圍內的場館土建及相關配套設施等,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6.工程質量:符合國家建設工程質量驗評標準
7.標段劃分:本次招標范圍按一個標段進行招標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行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2.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執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
3.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4.企業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本企業注冊的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如使用臨時建造師證,執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取得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辦市〔2013〕7號)及《關于取得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執業管理的通知》(內建建〔2014〕24號)文件。
5.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以上所要求的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有意參加投標的單位均可報名。
四、投標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時間,下同,節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一部(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街亞辰商務中心14樓)。
3.報名資料:報名須提供下列證件的原件和兩套復印件(A4紙)。復印件須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并裝訂成冊,資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裝訂成冊者將拒絕接收。遲到的報名申請資料將被拒絕,以提供資料送達招標代理機構的時間為準。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代理人必須為本項目擬派項目經理(格式見附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
(3)企業資質證書正本或副本(或復印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4)企業稅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
(5)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或副本;
(6)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7)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8)關于自覺遵守與維護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秩序的承諾(格式見附件2);
(9)投標人和擬派項目經理近三年同類項目業績。
注: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與稅務登記證實行“三證合一”的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另行通知。
2.獲取地點: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一部(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街亞辰商務中心14樓)。
3.招標文件出售: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1000元,售后不退。
4.圖紙復印費:另行通知。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2.投標文件遞交的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服務中心六樓開標廳(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學東街104號)。
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發布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網(http://www.nmgp.gov.cn)、內蒙古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服務中心網(http://www.nmgztb.com)、內蒙古招標投標網(http://www.nmgztb.com.cn)”發布。
八、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內蒙古財經大學
地 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北二環路185號(西)
聯 系 人:康老師
聯系電話:0471-3677688
招標代理: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東街亞辰商務中心14樓
聯 系 人:李唐玲 王智譽 王海鳳
聯系電話:0471-467101、4675104/4675105轉8008
電子郵箱:nmcxzb@163.com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2.關于自覺遵守與維護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秩序的承諾
內蒙古財經大學
內蒙古存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2017年2月28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本人 (姓名)系 (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
(擬派項目經理)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據授權,以我方名義簽署、澄清、說明、補正、遞交、撤回、修改內蒙古財經大學東校區體育館和室外體育場建設項目工程施工投標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擔。
委托期限: 。
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投 標 人: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附件2
關于自覺遵守與維護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秩序的承諾
為了維護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秩序,規范施工企業的建筑行為,本企業自覺遵守國家和自治區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鄭重承諾:如果在交易、施工、質量、安全等方面發生下列行為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自愿退出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
1.拒絕接受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的正常監督管理;
2.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3.投標過程中弄虛作假、串標、圍標,擾亂有形建筑市場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發工人聚集上訪事件;
5.不按時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參加的會議,不按時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報送的報表;
6.企業負責人、經營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經理、辦公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更逾期不辦理變更手續;
7.其它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蓋單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