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受廣州市荔灣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委托,擬對廣州市荔灣區芳村體育中心升級改造工程PPP項目社會資本采購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參加。現將該項目公開招標文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
一、采購項目編號:440103-201801-101914-0001
二、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荔灣區芳村體育中心升級改造工程PPP項目社會資本采購。
三、采購預算:項目的總投資為24592.81萬元,其中建設投資23686.38萬元,建設期利息876.83萬元,鋪底流動資金29.60萬元。
四、采購數量:一項
五、項目內容及需求:(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建設地點、主要內容及規模
項目位于廣州市荔灣區龍溪大道277號,總用地面積約13.88萬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對體育中心進行升級改造。
1)翻新改造地塊西側標準田徑場及11人制足球場,設置3000人左右的室外看臺,同時翻新籃球場4個;
2)在地塊東南側新建體育館一座,建成集羽毛球館、游泳館及培訓中心于一體的綜合體育館;
3)在地塊中南部建設現代化開放式的體育公園,為市民提供室外戲水、健身等活動場地;
4)建設地下一層面積約18000平方米、機動車泊位600個的室內車庫。
(2)項目特許經營期限
本項目PPP合作期限為30年(暫定,最終以實際批復的年限為準),即2018年到2047年(起始年暫按PPP合同計劃簽訂起始年計,以自然年計,最終以實際簽訂起始年月起計)。其中,根據工程擬建進度,建設期為3年(2018-2020年),運營期27年(2021年~2047年)。
(3)項目運作模式
本項目采取“建設—運營—移交”的運作方式,即“BOT”的PPP模式。項目具體運作為:
1)由荔灣區文廣新局擔任項目實施機構,項目實施機構確定項目建設內容與建設規模,并以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社會資本方。社會資本方出資組建項目公司。
2)政府與項目公司簽訂PPP項目合同,授予項目公司特許經營權,以建設-運營-移交(BOT)的方式組織實施荔灣區芳村體育中心升級改造工程,即是指由項目公司承擔新建項目設計、融資、建造職責;實施機構將芳村體育中心原有的經營性設施交予項目公司,作為政府提供的資源性補貼,由項目公司對芳村體育中心原有和新建的設施進行整體運營、維護和獲得收益。并在規定的年限內,項目公司對整個體育中心進行經營管理,通過收取有償使用費和運營等收益獲取合理回報,并在合作期內償還所有金融機構貸款的本金和利息。
3)約定的運營年限結束后,項目公司應以符合相關運營管理的考核標準以及約定完好率水平的全部設施和權利無償移交給政府授權的項目實施機構或政府指定的相關機構。
備注:
(1)投標人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響應,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響應。
(2)本項目采購本國服務。
(3)本項目屬于政府采購項目。
(4)監管部門:廣州市荔灣區財政局。
六、投標人資格
(1)投標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投標人為通過資格預審的單位;
注:已報名參加資格預審且通過資格預審的合格申請人方可購買招標文件;本項目不接受未參加資格預審的單位參與投標并進行資格后審。
七、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期間(五個工作日)(辦公時間內,法定節假日除外),由委托人持資格預審文件中被授權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一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公章),原件查驗)到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寺右新馬路111號五羊新城廣場915室)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分。
九、提交投標文件地點:廣州市越秀區寺右新馬路111號五羊新城廣場第一會議室。
十、開標時間:2018年4月26日上午9:30分。
十一、開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寺右新馬路111號五羊新城廣場第一會議室。
十二、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十三、聯系事項
(一)采購人:廣州市荔灣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地址:廣州市荔灣區芳雅苑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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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王先生 |
聯系電話:020-28338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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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20-28338027 |
郵編:51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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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購代理機構:廣州市國際工程咨詢公司 |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寺右新馬路111號五羊新城廣場91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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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先生 |
聯系電話:020-87376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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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20-87376380-399 |
郵編:5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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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購項目聯系人:陳先生 |
聯系電話:020-87376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