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FZCS招-2017044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永泰智慧信息產業園智慧廣場、研發樓項目(監理)已由永泰縣發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樟發改審批〔2017〕150號、樟發改審批〔2017〕15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永泰縣智慧信息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EPC模式籌措,招標人為永泰縣智慧信息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為:葛嶺鎮臺口村、東星村規劃紅線范圍內。
2.2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共有2個標段,第1標段為永泰智慧信息產業園智慧廣場項目,建設規模:總用地27205.3㎡(含配建綠化地),建設辦公及配套用房2棟,綜合樓1棟(設會議室、員工食堂等),總建筑面積約97347㎡,地上最高18層,最高高度為80米人防建筑面積約3700㎡,抗力等級6級(以下均簡稱第1標段)。第2標段為永泰縣智慧信息產業園研發樓項目,建設規模:總用地60073㎡,總建筑面積101395.5㎡,其中研發實驗樓16棟,設實驗區、餐飲區、物業區等,地上最高5層,最高高度為19.8米人防建筑面積約4800㎡,抗力等級6級(以下均簡稱第2標段)。
2.3招標范圍和內容:
2.3.1招標范圍:本項目共有2個標段,第1標段為永泰智慧信息產業園智慧廣場項目,建設規模:總用地27205.3㎡(含配建綠化地),建設辦公及配套用房2棟,綜合樓1棟(設會議室、員工食堂等),總建筑面積約97347㎡,地上最高18層,最高高度為80米,人防建筑面積約3700㎡,抗力等級6級(以下均簡稱第1標段)。第2標段為永泰縣智慧信息產業園研發樓項目,建設規模:總用地60073㎡,總建筑面積101395.5㎡,其中研發實驗樓16棟,設實驗區、餐飲區、物業區等,地上最高5層,最高高度為19.8米,人防建筑面積約4800㎡,抗力等級6級(以下均簡稱第2標段)。
2.3.2招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設計、土石方、地基與基礎、基坑支護、主體結構、建筑幕墻、裝修、弱電暖通、給排水、機電安裝、電梯采購與安裝、消防、附屬配套設施、人防等工程全部專業的EPC全過程監理。
2.4 監理服務期限:兩個標段的監理服務期限均為自項目建設之日起直至監理范圍內的工程完成竣工驗收、工程結算審核工作結束(本項目計劃施工期為24個月)至缺陷責任期滿;
2.5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6本項目施工監理服務收費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下浮60%,施工監理服務收費額:第1標段(暫定)人民幣231.7153萬元;第2標段(暫定)人民幣142.5348萬元。(注:竣工結算時以永泰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定的建安工程施工結算總價作為本項目施工監理服務費收費計費額) 。
3、投標人資格及審查辦法
3.1 投標人資格
3.1.1 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1.2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①、②款要求:
①投標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及以上資質;
②福建省內投標人具備人防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人防監理丙級以上(含丙級)監理企業資質或福建省外投標人具備人防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人防監理甲級監理企業資質。
3.1.3福建省外的投標人應根據《關于推動全省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閩建筑〔2015〕35號)文件規定進行信息登記;省外人防工程建設監理企業應按《省外人防工程建設監理企業入閩從業備案登記管理辦法》(閩人防辦〔2015〕64號)的要求提供入閩備案證明。
3.1.4投標人應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
3.1.5擬派本工程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其注冊的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上的工作單位應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如有變更(包括人才流動、企業更名、企業改制和企業合并及企業分立等),應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合法變更記錄。
3.1.6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規定遞交投標保證金。
3.1.7投標人及擬派駐本項目監理部成員未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不能承攬新的監理業務。
3.1.8 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監理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1.9投標人應根據榕建筑〔2017〕47號、榕建筑〔2017〕60號等文件要求須書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有效信用報告(信用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信用報告作為資格審查的重要依據之一,未按規定提交有效信用報告或偽造信用報告的,視為不響應招標文件,投標人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3.2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3.2.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3.2.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1)從投標人所在地企業基本賬戶銀行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或(2)按“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實施建設工程招投標年度投標保證金的通知”中相關規定交存年度投標保證金;或(3)按閩建筑〔2014〕33號文規定交存建筑業龍頭企業年度投標保證金;或(4)銀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3.2.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肆萬陸仟元。
招標人帳戶:永泰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開 戶 行:永泰農聯社北門分社
賬 號:9010 5110 3001 0000 0103 91;
提交投標保證金時應在匯款憑證備注欄上注明“FZCS招-2017044”,如因投標人匯款憑證上未注明項目招標編號造成銀行無法識別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或識別錯誤的,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年度投標保證金不足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的部分投標人補足后也可參與本項目投標。
3.3 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 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時00 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永泰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永泰縣南湖花園9幢2層(永泰縣移動公司對面)福州市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處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元,售后不退。投標人若需購買紙質施工圖紙,可自行向招標人申請購買。
5、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 1月 18 日9時30分,地點為永泰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項目開標室。
6.2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投標人擬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持本人的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及購買招標文件的相關憑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每一張購買招標文件憑證原件只能遞交一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符合規定的投標將被拒絕。擬任總監理工程師應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場并采用身份證識別儀核驗其身份,未經核驗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6.3 逾期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絕。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網(www.fzztb.org)及永泰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欄 (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8、其它需說明的情況:
8.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2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招標人將在本項目中標結果公示中按規定公示中標人申報的全部類似工程經驗或工程業績內容。
8.3中標候選人自開標之日起前3年內,中標候選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擬任項目負責人自開標之日起前5年內,存在行賄犯罪記錄或刑罰未執行完畢的,取消其中標候選人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
8.4投標人只能獲得一個標段的中標資格,若投標人已被確認為第1標段的中標候選人則不能被推薦為第2標段的中標候選人。
9、聯系方式
招標人:永泰縣智慧信息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永泰縣財政局五樓;郵政編碼:/;
電話:0591-24808969、13509345133;傳真:/
聯系人:林工
招標代理機構:福州市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晉安區福新中路126號岳峰工貿大廈B座5層, 郵政編碼:350011
聯系電話:0591-28062846 聯系人:劉工
交易中心名稱:永泰縣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永泰縣南湖花園9幢2層(永泰縣移動公司對面)。
監督部門:永泰縣監察局、永泰縣建設局
電話:0591-24836279、24872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