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縣法院審判庭改造及大塘人民法庭原址重建工程施工招標 (項目名稱)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蒲江縣法院審判庭改造及大塘人民法庭原址重建工程施工招標 (項目名稱)已由 蒲江縣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蒲發改發[2017]39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成都市青蒲小城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業主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成都市青蒲小城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蒲江縣發展和改革局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蒲發改發[2017]39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本招標項目在省發展改革委指定比選網站上的項目編號為 PF20171020014 )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中通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蒲江縣。
2.2建設規模:對縣法院審判庭的墻面、地面、強弱電等進行改造。對大塘人民法庭進行原址重建,重建房屋618平方米,并建圍墻等。
2.3計劃工期:21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本次招標范圍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和圖紙全部內容。
2.5標段劃分:施工 1 個標段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①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②信譽要求: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③未處于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有關行政處罰期間;④四川省省外建筑企業必須具備《四川省省外建筑企業入川承攬業務驗證登記證》或帶二維碼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監理企業入川承攬業務基本信息錄入證》;⑤投標人在招標公告中的發售招標文件(或投標報名)首日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的60日信用綜合評價得分(發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公示平臺,以下同)排名須為前350(含)名;⑥須具有在成都市建委辦理的針對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設領域市場主體信用記錄(評價)網絡登記表》、《成都市建設領域從業人員信用記錄(評價)網絡登記表》(上述登記表須在有效期范圍內,字跡清晰可辨,如因內容不完整,字跡模糊導致無法進行核查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投標人2014年以來具有1個及以上已完成類似工程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 本次招標 不 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投標,但可以中標的合同數量不得超過 1 個標段。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滿足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投標者,請于2017年11月11日 09時 00 分至2017年11月15日17時 00 分在成都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云平臺(www.cdggzy.com)憑投標人CA數字證書網上報名,報名成功后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報名的牽頭人)使用CA數字證書查詢或打印“網絡投標報名回執”,并從交易服務中心網下載招標文件等資料,逾期未報名的投標企業將不能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下載的時限以上述約定的時限為準,逾期將不能下載。(未辦理CA的投標人可致電咨詢028-85325862)進行辦理。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過電子交易云平臺投標報名系統網絡下載招標文件得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向招標人或代理機構支付購買招標文件的費用。
4.3 招標人不提供郵購招標文件服務。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12月4日 9 時 30 分,地點為蒲江縣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指定的本項目開標室(蒲江縣鶴山街道工業南路16號新政務服務中心四樓)。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成都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云平臺(http://www.cdggzy.com) 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成都市青蒲小城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 蒲江縣朝陽大道128號(交通局六樓)
郵 編: /
聯 系 人: 張女士
電 話: 028-88551692
傳 真: 028-88553150
電子郵件: /
網址: /
開戶銀行: /
賬 號: /
招標代理機構: 中通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區吉泰五路118號凱旋廣場3棟1602
郵 編: /
聯 系 人: 李女士
電 話: 028-85136215
傳 真: 028-85136815
電子郵件: /
網址: /
開戶銀行: /
賬 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