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項目及荊溪片區公共人防工程項目監理(第二次)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項目及荊溪片區公共人防工程項目監理已由 南充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四川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以南發改投資[2013] 286號、川人防辦[2015]169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南充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建設資金均來自中央投資、地方投資、南充市人防自有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南充市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1.2 本招標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南充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南發改審批[2014]58號、南發改審批[2016]49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自行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南充市順慶區政府新區。
2.2.建設規模:本工程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北部新城片區,系單體獨棟建筑,建筑高度為31.2m,建筑總面積為28667m2,主要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為荊溪片區公共人防工程項目,位于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負一層,為附建式人防工程,建筑面積為7187m2;第二部分為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項目,建筑面積為面積21480m2。
2.3.建設總工期:720日歷天。
2.4.本次招標范圍: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項目及荊溪片區公共人防工程項目工程主體、裝飾、裝修、機電、設備安裝和調試及其室外配套部分(主要包括綠化、鋪裝、景觀、照明工程等)監理標段,包括施工監理服務和保修等階段(即缺陷責任期階段)的相關服務。
2.5.本次招標標段劃分:監理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監理標段:本次監理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人民防空主管部門頒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監理單位丙級及以上資質(具有甲級資質的四川省外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監理單位需提供在四川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的備案證明,具有乙級和丙級資質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必須是四川省內的企業),投標人2014年以來已完成或在建1個及以上類似工程業績〔類似工程業績指:單體建筑面積在2.8萬平米及以上或工程造價不低于1億元的公共建筑(其中含地下人防工程),投標單位需提供中標通知書、合同及竣工驗收報告等證明文件(投標文件中應附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以便專家評標時有效甑別)〕,四川省外企業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業入川承攬業務驗證登記證》或帶二維碼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監理入川承攬業務信息錄入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4.2 本次招標不提供其他任何報名和招標文件獲取的方式。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和《四川建設網》 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標人:南充市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中心
地址: 南充市萬年東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