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縣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建設項目 施工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荔波縣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建設項目已由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以黔發改建設[2013]1712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荔波縣人民法院 ,建設資金來自國家資金及地方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荔波縣環城西路
2.2招標工程項目基本情況:總建筑面積約4690平方米,其中:立案用房370平方米,審判用房3330平方米,信訪接待用房270平方米,審判配套用房300平方米,審判信息管理用房340平方米,輔助用房80平方米。項目投資約985萬元。
2.3計劃工期: 天(日歷天)。
2.4招標范圍: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所示全部內容。
2.5質量標準: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規范標準施工驗收規范標準。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近三年企業類似業績 1 建筑工程(專業)貳 級 注冊建造師資格,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個及以上,近三年項目經理類似業績 1 個,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3.2 本次資格預審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3 各申請人可就本項目和上述第2條規定的標段中的 個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
5.申請報名
凡有意申請資格預審者,請于2014 年 7 (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可接受報名),每日上午9:0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6:00時,在黔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都勻市民族路人民廣場州博物館二樓)持委托授權書、本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及投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項目經理建造師注冊證和資格證書原件,報名時同時提交上述資料的復印件兩份(復印件加蓋投標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月 31 日至2014年 8 月 6 日
6.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 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于2014黔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都勻市民族路人民廣場州博物館二樓)持授權書、本人身份證、報名手續購買資格預審文件。年 8 月 7 日至2014年 8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資格預審文件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可開始出售),每日上午9:0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6:00時,在
6.2 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 1200.00 元,售后不退。
6.3 郵購資格預審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 / 元。招標人在收到授權書、報名手續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 / 日內寄送。
7.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7.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為2014 年 8 月 22 日 15 時 00 分,地點為:黔南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都勻市民族路人民廣場州博物館一樓)。
7.2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及貴州省招標投標網上同時發布。
9.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荔波縣人民法院 招標代理機構:貴州業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荔波縣 地 址:黔南州都勻市西苑大廈九樓
郵 編: 郵 編:
聯 系 人 歐永茂 聯 系 人: 賈玉彪
電 話: 0854-8622882 電 話:0854-8193416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