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屏邊縣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建設項目已由屏邊縣發展與改革局以屏發改發[2011]6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屏邊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屏邊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屏邊縣玉屏鎮阿季伍旁政法辦公區內
2.2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規模:9100平方米
2.3本次招標項目的計劃投資:2180萬元
2.4本次招標項目的計劃工期:350日歷天
2.5本次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施工圖紙所含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
2.6本次招標項目的標段劃分:1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的資質條件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建筑工程注冊二級建造師資格證。具有類似工程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政府及國有投資項目嚴格按照《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承包范圍對應的資質等級)。
3.2 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 1個標段投標。
3.3 資格審查方式:本次公開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名錄內企業須在紅河州招標投標資格審查管理系統內報名,并到紅河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或紅河州東聯建設工程經濟技術咨詢有限公司購買招標文件。
4.2名錄外企業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5月4日到2012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時至11時,下午 14時至 17時(北京時間,下同),紅河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或紅河州東聯建設工程經濟技術咨詢有限公司(開遠市靈泉東路342號)持單位法人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購買招商文件(為方便招標代理公司統一辦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請省內申請企業在報名時攜帶以下資料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省外申請企業自行到企業所在地人民檢察院辦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附在投標文件中)。
4.3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1200元,售后不退。電子投標光盤200元,圖紙押金3000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
4.4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 200 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法人身份證明、委托書和郵購款(含手續費)后 2 日內寄送。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2年5月24日9時30分,地點為紅河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蒙自護國路建設大廈5樓)。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紅河州建設信息網www.hhjs.gov.cn(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屏邊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屏邊縣玉屏鎮大平田開發區
郵編: 661200
聯系人:周保平
電話: 3225655-405
傳真: 0873-3221302
招標代理機構:紅河州東聯建設工程經濟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高友福
地址:開遠市靈泉東路342號
郵編:661600
聯系人:李慧
電話:0873-7223899
傳真:0873-7223899
電子郵件:357880598@.qq.com
開戶銀行:農行開遠支行營業部
帳號:069701040002397
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