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張家界市永定區溫塘鎮政務中心綜合樓工程施工已由張家界市永定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張定發改投[2011]40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建設單位自籌資金,招標人為 張家界市永定區溫塘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華新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張家界市永定區溫塘鎮政務中心綜合樓工程施工
2.2 項目編號:HXZB-ZJJ-120301
2.3 建設地點:張家界市永定區溫塘鎮
2.4 建設規模: 建筑面積約1785.64平方米,四層框架結構
2.5 工期要求:180天(日歷天)
2.6 質量要求: 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建設部【2000】80號令執行
2.8 招標范圍:具體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張家界市外企業提供有效的《入張施工備案表》和《入永施工備案表》。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 建筑工程專業 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14.1項要求。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有意本項目投標的張家界市行政區域外企業須在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由法定代表人(憑身份證原件)或授權委托人(憑法人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原件)攜帶單位介紹信、企業營業執照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資質證書原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項目部關鍵崗位配備人員崗位證書原件到張家界市及永定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備案登記(備案登記表自行到張家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資料下載”欄中下載,投標企業必須提供真實情況),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號文件中 綜合評估法I 。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伍萬元整(¥50000.00元),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與投標截止時間同一時間。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 請從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25日 9:30 時止(北京時間,下同)在張家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公告公示欄(http://jsj.zjj.gov.cn/govmach/jsj)進行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如通過網絡下載,其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與書面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600 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6.3 澄清答疑采用電子郵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標明問題來源方式將疑問發送到14836863@qq.com郵箱,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張家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 2012年4月25日 9 時 30分,地點為張家界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 投標人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開標時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張家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上發布。
9.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張家界市永定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電話:0744-8229562
10.招標人補充的其它內容
付款方式:竣工后,三年內付清工程款。按第一年付總工程款的30%,第二年付30%,第三年結算余款。
11.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張家界市永定區溫塘鎮人民政府
聯 系 人:覃先生
聯系方式:15174447777
招標代理:湖南華新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劉女士、李小姐
聯系方式:13974421979
張家界地址:張家界市古庸路480號
電 話:0744-8299638或0731-85160666、0731-85163777
傳 真:0744-8299738、0731-8516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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