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襄樊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偵查技術用房工程(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本項目采用建設-轉讓(即BT)方式建設。受襄樊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 湖北守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對襄樊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偵查技術用房工程的建設-轉讓進行國內競爭性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規模:3棟1-5層,建筑面積4300m2(其中偵查技術大樓4167 m2、門房26 m2、舉報中心107 m2),總概算約900萬元。
結構:框架 建設地點:高新區。
本項目采取建設-轉讓的運作模式,即在本項目建設完成并經交工驗收證書簽發后,由該項目的投資人(襄樊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按三年約定進行回購。
4、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①在中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
②注冊資本 5000 萬元人民幣以上(含5000萬);
③2008年、2009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大于零,且經年度財務報告應當經具有法定資格的獨立中介機構審計;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財產被依法查封、扣押、破產或其它不良狀態、無重大不良資產或不良投資項目;
④具有不低于項目概算的投融資能力,建設期內具有不低于項目總投資35%的資本金的投資能力,需銀行出據相關的存款證明(提供2011年1月的存款);
⑤商業信譽良好,無重大違法行為,目前未處于投標資格被取消狀態;并提供由項目建設地檢察院出具的無商業行賄證明。
⑥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核發的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近兩年(2008年12月至2010年12月)類似工程業績,有獨立完成單項工程造價500萬及以上的類似工程業績,并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工程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原件。
⑦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⑧建造師資格:建筑二級及以上,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持有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證書,曾擔任過單項工程造價500萬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的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
⑨總工程師資格: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曾主管單項工程造價500萬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的技術工作。
5、投標人根據自身的資質和實力參與本項目投標,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
6、中標人應按《招標文件》的規定簽署相關協議,在項目建設完成并經招標人驗收合格,交工驗收證書簽署后,中標人應將本項目及其全部設施移交給招標人。投資人將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在回購期內向中標人支付回購款。回購期三年,實行等額回購,從本項目通過交工驗收并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之日起計。
7、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量制5家(合格制/有限數量制)
8、申請人報名時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于2011年1月26日至1月30日9:00~12:00、14:30~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不休)到襄陽市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地址: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炮鋪街3號四樓)購買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500元,一律現金支付,售后款項不予退還。
9、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1 年1月31日9時30分,地點為襄陽市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地址: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炮鋪街3號四樓)。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10、自購買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之日起,投標人應保證其提供的聯系方式(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一直有效,以保證往來函件(補遺書、澄清函等)能及時通知投標人,并能及時反饋信息,否則招標人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1、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襄陽市政府網站上發布。
招 標 人:襄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守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襄陽市長虹路323號金座大廈16樓
聯系人:張東
電話: 0710---327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