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庭綜合樓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并已落實。受開封市龍亭區人民法院的委托,就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投標人申請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 復興大道南側,西到汴和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東圍墻,東到監獄家屬院西圍墻,南到北關街小康村;
工程規模:本項目占地6416.1㎡,高7層,混凝土框架結構,總建筑面積約為7448㎡;
計劃工期:360日歷天
標段劃分:施工標段、監理標段
施工標段招標范圍:設計圖紙顯示的全部工程(含樁基)。
監理標段招標范圍: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含樁基)、保修階段的監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施工單位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建筑施工總承包特級企業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市[2007]72號文件執行);項目經理須具有貳級及以上建筑工程專業建造師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投標人應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或綜合監理資質;項目總監須具有國家注冊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
3.3 投標申請人是外地建筑企業的應根據汴建文[2009]107號文件規定辦理進汴備案,領取進汴備案證明后方可報名。
3.4投標申請人不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請于2010年10月22日至2010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2時30分至5時(北京時間,下同)施工單位攜帶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或法定代表身份證明文件及身份證、外地企業須提供進汴備案證明。
監理單位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證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或法定代表身份證明文件及身份證、擬派項目總監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外地企業須提供進汴備案證明。(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蓋申請人紅章復印件一套;所有復印件必須是清晰、完整的,投標申請人應將相關證件的變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復印蓋章,資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報名申請工作人員將不予接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4.2 施工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售后不退,施工圖紙押金800元,在退還圖紙時退還(不計利息);監理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4.3 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含郵費) /元。招標人在收到郵購款(含手續費)后/日內寄送。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0年11月12日14時30分。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報名前與下述聯系人聯系,獲取報名備案表格。
聯系人: 蔡潔 陳斌
電話: 13121930956 01058684300
傳真: 01058688252
E-mail:bj_zbcg@163.com
郵編: 100 049
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 阜石路3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