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福州東部新城商務中心辦公區項目樁基、基坑支護及部分土方工程施工監理項目已經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招標人為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 招標工程項目范圍:福州東部新城商務中心辦公區項目,總用地面積75322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31799平方米,項目總投資171739.6萬元,其中樁基工程、基坑支護及部分土方工程投資約為6000萬元,最終的工程預算價以福州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核后為準。本次監理服務范圍包括樁基、基坑支護及部分土方工程等工程(具體以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全過程監理包括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保修期的監理;
2.2工程建設地點:本工程位于福州市南江濱路西側,鼓山大橋連接線北側之間,西起林浦路,東至南江濱東路,北起高速公路連接線,南至鼓山大橋連接線;
2.3 建設規模:樁基、基坑支護及部分土方工程投資約為6000萬元;
2.4標段劃分:全部為一個標段;
2.5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自籌,資金已基本到位;
2.6施工現場狀況及周邊環境:具備施工條件;
2.7監理服務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監理范圍內的工程完成竣工驗收及工程保修期內的監理。監理人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計劃施工期完成施工監理,本工程計劃施工期為90日歷天(未含缺陷責任期)。
2.8工程質量控制目標:符合合格標準。
2.9監理服務費:本項目施工監理服務收費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發改價格[2007]670號)下浮20%,施工監理服務收費額:人民幣112.69萬元。
3、投標人資格及審查辦法
3.1基本資格條件:
3.1.1具備已通過年檢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1.2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等級證書;
3.1.3擬派駐本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專業為房屋建筑工程,須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注冊證書上的工作單位應與投標人的名稱一致,如有變更(包括人才流動、企業更名、企業改制和企業合并及企業分立等),應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合法變更記錄,且目前無承擔其它在監工程項目總監或專業監理工程師;
3.1.4根據《福州市關于政府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實行預選承包商制度的若干規定(試行)》(榕建筑[2007]108號)的規定,投標人必須是2008年度福州市政府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預選承包商名錄中的企業,且未被清理出庫;
3.1.5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總監“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3.1.5.1企業業績:近三年投標人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監理過同類、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項目;
3.1.5.2總監業績:擬任總監理工程師近三年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擔任過同類、同等及以上的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總監代表或專業監理工程師;
3.1.5.3 “近3年”是指:發布招標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順推3年,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同類、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中關于工程類別及等級的相關規定執行(本項目的同類同等工程套用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類別一級)。投標人及其擬任總監理工程師的類似工程業績,可為同一項目;
3.1.6投標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
3.1.7投標人和擬派項目監理部人員沒有存在《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檔案制度試行辦法》(閩建法[2007]15號)文件規定的嚴重違法違規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從業限制的情形;且不屬于《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中從業限制的當事人;
3.1.8注冊地在福州市行政區以外的投標人,應根據榕建筑[2007]110號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其擬派駐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從企業登記備案的在榕注冊執業資格人員中選擇。
3.2 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定提供投標保證金:人民幣2.2萬元(應在匯款憑證上注明招標工程名稱),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人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
3.3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中的資格審查合格條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投標申請人可從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代表處獲取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時間為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 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00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以北京時間為準,余同)。
4.2招標文件(含圖紙)每份售價為人民幣 3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采取無記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明材料。
5、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10月28日9時00分,地點為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項目開標室,接收人: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 張軍勝、郭瑋瑜。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需持有效的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等到場核驗登記,并提交購買招標文件票據原件(一份票據僅代表一個投標人)核驗。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6、招標人并于上述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地點公開開標。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應攜帶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和身份證原件,委托代理人應攜帶授權委托書與身份證原件)應到場并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參加開標會議。否則,其投標文件不予開標,并按廢標處理。
7、發布招標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福建招標與采購網(www.fjbid.gov.cn)、福州建設工程電子招標投標平臺(www.fzztb.com)、福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信息網(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欄上發布。
8、其它需說明的情況:
8.1本招標項目采用隨機抽取法的評標辦法。
8.2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聯系方式
招標人: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
地 址:福州市連江南路138號 郵編:350007
電 話:83411735 聯系人:謝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樓區洪山園路68號招標大廈4層403,郵編:350002
電 話:0591-87567118 38872063 傳真:0591-87525269 87532459
聯系人:張軍勝 郭瑋瑜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收 款 人:福州市城鄉建設發展總公司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福州溫泉支行
銀行帳號:116030100100018494
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晉安區北環東路19號(福州市二環路金雞山隧道北洞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