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根據昆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0】326號文件,宜良縣人民法院關于審判法庭建設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特誠邀請有實力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參加投標。
二、招標范圍
按《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國有投資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昆政{2009}93、120號)文件精神,宜良縣人民法院誠招一家招標代理單位為審判法庭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建筑安裝工程、監理等分標段進行招標代理工作,確保工程順利推進。該項目總投資控制在2950萬元以內,其中:工程直接費1880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900萬元,預備費170萬元。
三、申請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所要求的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建設項目(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標代理乙級及其以上資格的獨立法人。
四、評標方法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報價法確定符合項目要求的投標人。
五、資料的獲取
請申請人于2010年06月03日至2010年06月08日(節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30分值17時30分,持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公司的業績信譽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到宜良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領取招標文件。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6.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為:2010年06月23日9時30分
地點為:宜良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匡遠鎮人民路北段)。
6.2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昆明建設交易網(www.kmctn.com)網上發布。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宜良縣人民法院
地 址:宜良縣人民法院(迎賓路120號)
聯系人:陳孝堂
電 話:754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