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編碼 210101201708248536 工程名稱 沈陽地鐵十號線工程丁香公園至張沙布段防災報警系統(tǒng)集成 建設(shè)單位 沈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工程類別 施工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項目所在區(qū)域 沈陽市·沈陽市 建設(shè)地點 沈陽市 擬中標單位
標段名稱 | 擬中標單位 | 項目負責人 | 中標價 | 暫估價 | 暫列金額 | 中標范圍和內(nèi)容 | 標段建筑面積㎡ | |
沈陽地鐵十號線工程丁香公園至張沙布段防災報警系統(tǒng)集成 |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王長付 | 63670770.8600 | 元 | 0.00 | 0.00 | 消防工程; | 0.00 |
中標候選人情況
排序 | 單位名稱 | 項目負責人 | 投標報價 | 評審得分 | 其它情況 |
第一名 |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王長付 | 63670770.8600 | ||
第二名 | 大連愛瑞克機電設(shè)備有限公司 | 張井春 | 63995616.6000 | ||
第三名 | 太通建設(shè)有限公司 | 馬志強 | 59897739.8800 |
廢標情況
廢標單位 | 廢標原因 |
報價修正情況
修正內(nèi)容 | 修正原因 |
公示開始時間 2017年11月27日 公示截止時間 2017年11月29日 填報單位 遼寧咨發(fā)工程招標咨詢服務(wù)有限公司 填報日期 備注說明 異議投訴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投標人或其它利害關(guān)系人對該公示內(nèi)容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
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nèi)作出書面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對招標人答復仍持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答復之日起十日內(nèi)持招標人的答復及投訴書,向招標投標監(jiān)督部門提出投訴。
網(wǎng)上異議投訴系統(tǒng)操作方式:
1.登錄遼寧建設(shè)工程信息網(wǎng):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異議提出:選擇【投訴異議】模塊對應的【提出異議】
3.投訴提出:選擇【投訴異議】模塊對應的【提出投訴】 標段名稱 擬中標單位 項目負責人 中標價 暫估價 暫列金額 中標范圍和內(nèi)容 標段建筑面積㎡ 沈陽地鐵十號線工程丁香公園至張沙布段防災報警系統(tǒng)集成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王長付 63670770.8600 元 0.00 0.00 消防工程; 0.00 排序 單位名稱 項目負責人 投標報價 評審得分 其它情況 第一名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王長付 63670770.8600 第二名 大連愛瑞克機電設(shè)備有限公司 張井春 63995616.6000 第三名 太通建設(shè)有限公司 馬志強 59897739.8800 廢標單位 廢標原因 修正內(nèi)容 修正原因